时间: 2025-03-10 03:16:55 | 作者: 易燃液体安全柜
为深刻吸取小单位、小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火灾风险防范工作,谨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形势稳定,
各小单位、小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是本场所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立即组织并且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同时,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严禁违章动火、违规电焊,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确保用火用电安全。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储存、使用和管理,严禁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同时,要加强消防设施的巡查和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杨哥禁止堵塞、占用或锁闭。不得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在营业期间,应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方便人员疏散逃生。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要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确保若发生火灾事故,人员能够迅速组织疏散逃生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要通过种种媒体向社会大众普及火灾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对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对因此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请各小单位、小场所负责人格外的重视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一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