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怡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3000 元

时间: 2024-11-12 04:19:33 |   作者: 强腐蚀形耐酸碱柜

  金融界音讯,近来,广州市怡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因首要担任人改变后没有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改变《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首要担任人的请求,被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罚款 3000 元。

  依据公告内容,2024 年 8 月 22 日,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安全出产执法人员对坐落广州市黄埔区保盈大路 82 号 406 房的广州**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执法查看时,发现该公司首要担任人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由谢**改变为和**,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向黄埔区应急管理局请求改变《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的首要担任人,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获得改变后的《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首要担任人为和**。该公司首要担任人改变后没有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改变《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首要担任人的请求,针对上面叙述的状况,执法人员开具了《现场查看记载》(穗埔-夏)应急现记〔2024〕32 号。

  广州市怡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违背了《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现已获得运营许可证的企业改变企业名、首要担任人、注册地址或许风险化学品贮存设备及其监控办法的,应当自改变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则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改变请求,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运营许可证改变请求书;(二)改变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三)改变后的首要担任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四)改变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资料;(五)改变后的风险化学品贮存设备及其监控办法的专项安全点评陈述”的规则,构成了安全出产行政许可类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罚款款人民币3000元整(3000 元)。

  行政相对人称号广州市怡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安排行政相对人代码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0101MA5CKJEE1R安排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安排登记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