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

时间: 2024-11-04 12:18:45 |   作者: 工业产品

  本报讯 (黄 军 记者李 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安徽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加强该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提高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化解能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办法》详细规定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监测实施、风险研判、风险信息处置等具体工作内容。《办法》明确,实施安全风险监测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不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定种类设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产品在设计、制造和告知方面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是指产品质量存在不符合该产品应当具有的重要性能指标)因素进行采集、检验测试和分析研判,以及对风险信息进行相对有效处置的活动。

  《办法》规定,风险信息源自包括生产者销售者报告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等多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风险信息。针对风险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确定检验测试技术机构,部署检验测试技术机构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完善,进行检测验证检测并及时提交检验测试报告,并将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质量安全风险较大、涉及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风险优先纳入风险监测实施计划;风险监测实施工作结束后,根据自身的需求,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数据分析和产品质量风险成因、本省企业产品质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产品风险隐患可能会产生的危害等内容做风险研判,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采取向上级部门或同级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向企业发放风险告知书并实施监督检查(抽查),对违反产品质量法律和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置等措施,依法做好预警处置工作。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将逐步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着力构建多方机构协作体系,不断的提高风险监测工作技术支撑能力,开展公众产品风险引导教育,强化风险监测基地(站)建设,适时发布消费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